本通知說明 Velyrix, Inc.(下稱「Velyrix」或「我們」)如何處理造訪我們網站、註冊客戶入口網站及使用我們服務之人之個人資訊。就客戶置於我們基礎設施上之個人資訊,我們依資料處理附約(Data Processing Addendum)擔任服務提供者。本通知依美國及加州法律撰寫,包括經《加州隱私權法》修正之《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下稱「CCPA」)及《加州線上隱私保護法》(California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al. Bus. & Prof. Code § 22575 et seq.)。第9條補充其他國家之法律就我們於美國境外之設施及客戶所要求提供之資訊。
1. 我們蒐集之資訊
1.1帳戶及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職稱、公司資料、帳單及運送地址、稅籍識別碼、帳戶登入憑證,以及您為進出資料中心而列出之授權聯絡人及訪客。就個人客戶而言,此可能包括個人聯絡資料,以及於法律為稅務目的而要求時之政府核發身分證號碼。
1.2合規資料:我們依出口管制及制裁法律,篩查客戶、所有人及終端使用者所需之資訊,例如您所申報之最終用途、所有權資訊,以及拒絕往來對象篩查之結果。
1.3交易資料:訂單、報價單、契約及簽章(包括您簽署時所記錄之日期、時間、IP 位址及瀏覽器詳細資料)、發票、付款及其參考編號。我們不儲存完整之信用卡號碼;信用卡及 PayPal 付款由付款服務提供者處理。
1.4技術資料:IP 位址、登入及安全事件、裝置及瀏覽器資訊,以及服務之使用量及計費指標。
1.5通訊內容:與我們的支援及業務團隊之工單、電子郵件及通話紀錄。
1.6實體安全資料:身分查驗、進出紀錄,以及設施之影像監視,包括訪客之身分識別。
2. 我們如何及為何使用
2.1為提供服務並就其計費、運作入口網站,以及支援您(為履行我們與您之契約)。
2.2為驗證身分、預防詐欺及濫用、保護我們的系統及設施,以及遵守法律義務,包括出口管制、制裁、稅務、會計及執法要求(為遵守法律義務及我們正當之業務目的)。
2.3就您的帳戶、訂單、發票、服務變更及安全事項與您聯繫。我們僅於法律允許之情形下發送行銷訊息;依《CAN-SPAM 法》(CAN-SPAM Act,15 U.S.C. § 7701 et seq.)之要求,每封行銷電子郵件均表明我們的身分,並載有我們的郵寄地址及取消訂閱連結,且我們於十(10)個營業日內處理退出請求。服務、帳務、安全及法律訊息並非行銷訊息,即使您已選擇退出行銷訊息,仍將寄送。
2.4為改進服務及開發新服務,於可能時使用彙總或去識別化之資料(為我們正當之業務目的)。
3. 分享
3.1我們與協助我們經營業務之供應商分享資訊,例如資料中心及設施營運商、電信業者、付款服務提供者(如 PayPal 及我們的銀行)、電子郵件及文件簽署工具,以及專業顧問,並依保護該等資訊之契約為之。當我們被要求時,或當我們的硬體供應商、授權人及主管機關為確認出口合法而有所需時,我們與其分享合規資訊。
3.2為遵守法律或法律程序、保護權利、財產及安全,以及與合併或出售等商業交易有關時,我們得揭露資訊,並受適當保護。我們不出售個人資訊。
4. 處理地點及保存期間
4.1我們設於美國,並於美國及我們設施及供應商所在之地點處理個人資訊。有關美國境外設施之訪客及我們於該處所提供之服務之資訊,亦於該國處理。有關我們網站及入口網站之資訊,係於美國依美國法律處理,且自其他國家之傳輸依第9條所述受到保護。
4.2我們於上述目的所需期間內保存資訊,通常為關係存續期間再加上就財務、契約及合規紀錄至少七(7)年,以及法律要求之期間。安全及進出日誌之保存期間較短。
5. 安全
5.1我們採用適合風險之技術及組織措施,包括靜態密鑰加密、存取控制、日誌紀錄,以及對人員強制採行雙因素驗證。並無任何系統完全安全。
6. 您的選擇及權利
6.1加州居民享有 CCPA 所述之權利,包括知悉我們蒐集、使用、揭露及出售或分享何種個人資訊之權利、請求刪除及更正之權利、選擇退出個人資訊之出售或分享之權利、限制使用敏感個人資訊之權利,以及不因行使該等權利而受歧視之權利。我們不出售個人資訊,亦不為跨情境行為廣告而分享個人資訊,且我們僅為 CCPA 允許之目的使用敏感個人資訊。於過去十二個月內,我們為第2條之業務目的蒐集了第1條所列之資訊類別,並向第3條之接收者類別揭露之。美國其他各州之居民,依其州法律可能享有類似權利。欲行使您的權利,請以書面寄至 legal@velyrix.com;您得使用授權代理人。我們將驗證您的身分,將於法律允許之期間內(四十五(45)日,得延長一次)回應,且得保留法律要求我們保留之資訊。依加州《民法典》第1798.83條,您得每年一次詢問我們為第三人之直接行銷而向其揭露何種類別之個人資訊;我們不為該等揭露。我們依 CCPA 之要求,尊重退出偏好訊號。
6.2本入口網站係供企業及成年人使用;您必須年滿18歲方得註冊。本入口網站並非針對16歲以下兒童,我們不會明知而蒐集13歲以下兒童之個人資訊(《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15 U.S.C. § 6501 et seq.),且我們不出售或分享16歲以下消費者之個人資訊。
6.3CCPA 揭露事項。於過去十二(12)個月內,我們蒐集了加州《民法典》第1798.140(v)條所列之下列個人資訊類別:識別碼;第1798.80(e)條所述之客戶紀錄;商業資訊;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網路活動資訊;音訊、電子、視覺或類似資訊(保全錄影);專業或就業相關資訊;以及由帳戶登入憑證及政府核發身分證號碼構成之敏感個人資訊(用於身分查驗、稅務及合規)。我們自您、您的組織及其授權使用者、我們的系統及設施,以及篩查、付款及驗證服務提供者處蒐集該等資訊。我們為第2條之業務目的,向第3條之接收者類別揭露各類別資訊。我們不使用敏感個人資訊推斷您的特徵,且我們依第4.2條所載期間保存各類別資訊。
6.4您得寄送電子郵件至 legal@velyrix.com,或撥打我們的免付費電話 +1 (888) 835-9749,以行使您的權利。我們不就請求收費,且我們不會因您行使權利而拒絕向您提供服務、向您收取不同價格或向您提供不同等級之服務。
7. Cookie
7.1入口網站使用登入、安全,以及您的語言及顯示偏好所需之 Cookie。我們不在入口網站使用廣告 Cookie。
7.2我們不允許第三人透過入口網站,為廣告目的而蒐集有關您長期且跨不同網站之線上活動之個人資訊。由於「請勿追蹤」(Do Not Track)瀏覽器訊號並無共同之業界標準,入口網站不回應該等訊號;我們依 CCPA 之要求,將全球隱私控制(Global Privacy Control)訊號視為選擇退出個人資訊之出售或分享之請求(此為依加州《商業及職業法典》第22575(b)(5)及(6)條所為之揭露)。
8. 變更及聯絡
8.1我們至少每十二(12)個月審查本通知一次,並將於入口網站公布任何新版本及其生效日期。本版本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如有疑問:legal@velyrix.com、Velyrix, Inc.、1425 E Holt Ave Suite 201,Pomona CA 91767 USA。
9. 美國境外之設施及客戶
9.1本條適用於我們就美國境外之設施,以及就該地之客戶、聯絡人及訪客所蒐集之個人資訊。控制者為 Velyrix, Inc.,1425 E Holt Ave Suite 201,Pomona CA 91767 USA,legal@velyrix.com。您得透過 legal@velyrix.com 就任何隱私事項(包括依當地法律提出之請求)與我們聯繫。各國之法律條款載於我們的國別條款(Country Terms)。
9.2歐盟及英國。我們依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及英國 GDPR(UK GDPR)處理個人資訊:為履行我們與您或您的組織之契約,及於訂立契約前採取步驟(第6(1)(b)條);為遵守法律義務,包括稅務、會計、出口管制及制裁義務(第6(1)(c)條);以及為我們經營、保護及改善我們的業務及設施、預防詐欺及濫用、保護人員及財產(包括透過門禁管制及影像監視),以及確立或防禦法律上請求之正當利益(第6(1)(f)條)。於我們依賴同意時,您得隨時撤回之。我們於註冊時或進入設施時要求提供之資訊,為契約或進出所必需;欠缺該資訊,我們無法提供服務或允許您進入。我們不使用對您產生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之自動化決策。您享有近用、更正、刪除、限制處理、資料可攜及拒絕之權利,且您得向您居住或工作所在國或設施所在國之監管機關提出申訴。於我們將個人資訊傳輸至美國或其他未獲適足性決定之國家時,我們使用歐盟執委會之標準契約條款(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或英國國際資料傳輸附錄(UK International Data Transfer Addendum);您得透過 legal@velyrix.com 向我們索取副本。設施之錄影於設施所公告之期間屆滿後刪除,但為處理事件所需者除外。
9.3加拿大。我們依《個人資訊保護及電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以及於魁北克,依《私部門個人資訊保護法》(Act respecting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private sector)處理個人資訊。您得請求近用或更正您的個人資訊,並得撤回您的同意,且您得向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或魁北克資訊近用委員會(Commission d'accès à l'information du Québec)提出申訴。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得透過 legal@velyrix.com 聯絡。
9.4墨西哥。本通知連同我們所提供之西班牙文版本,即為我們依《聯邦私人持有個人資料保護法》(Federal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Data Held by Private Parties)所為之隱私通知(aviso de privacidad)。您得以書面寄至 legal@velyrix.com,行使您的近用、更正、註銷及異議權利(ARCO 權利),並撤回您的同意。
9.5日本、南韓及臺灣。我們僅為第2條所載之目的使用個人資訊,依第5條確保其安全,且僅依第3條所述,並於日本《個人資訊保護法》(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及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允許之情形下,將其提供予第三人。我們將個人資訊提供予位於其他國家之接收者時,係依該等法律之允許為之,包括於該等法律要求時,經您同意或依提供同等保護水準之契約為之。您得依該等法律之規定,透過 legal@velyrix.com 請求我們揭露、更正、停止使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訊。不再需要之個人資訊,將以防止其復原之方式銷毀。
9.6澳洲及紐西蘭。我們依澳洲《1988年隱私法》(Privacy Act 1988 (Cth))中之澳洲隱私原則(Australian Privacy Principles),以及紐西蘭《2020年隱私法》(Privacy Act 2020 (New Zealand))中之資訊隱私原則,處理個人資訊。您得透過 legal@velyrix.com 請求近用或更正您的個人資訊,且若您不滿意我們的回應,您得向澳洲資訊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Australian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或紐西蘭隱私專員(New Zealand Privacy Commissioner)提出申訴。個人資訊可能揭露予位於美國及我們設施及供應商所在之其他國家之接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