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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与门户使用条款

版本 1 · 发布于 十月 15, 2026
简体中文 — 本译文仅为方便阅读。如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以英文原文为准。PDF 下载文件和邮件副本始终为英文原文。 阅读英文原文

本条款约束您对 Velyrix, Inc.("Velyrix"、"我们")的网站和客户门户(合称"门户")的使用。注册或使用门户,即表示您代表您本人以及您所代表的企业接受本条款。所购买的服务受主服务协议(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约束;如有冲突,主服务协议适用于所购买的服务。

1. 您的账户

1.1门户面向企业客户以及以本人名义注册的个人。您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如您代表企业注册,须获授权可约束该企业。您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并保持信息为最新。

1.2请妥善保管您的密码和双因素认证。您对您账户下的所有活动负责,包括由您邀请的人员进行的活动。如有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可随时要求采用更强的认证方式。

1.3您可邀请同事。您对其访问权限负责,并负责在其离职时将其移除。

2. 注册、审查与资格

2.1注册并不使我们有义务提供任何服务。我们依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审查所有客户,并可随时拒绝、限制或关闭账户,包括基于出口合规与最终用途条款(Export Compliance and End-Use Terms)中所述的原因。

2.2某些产品和容量可能仅在我们批准您的账户后方可提供。

3. 使用门户

3.1您只能为您自己的业务目的并按照可接受使用政策(Acceptable Use Policy)使用门户。您不得试图绕过安全措施、抓取门户内容、干扰门户、探测其漏洞,或使用门户损害他人;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干扰可能违反《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18 U.S.C. § 1030)和加州《刑法典》第502条,我们可向执法机关报告。除通过我们公布的API(如我们提供)外,您不得使用自动化手段下订单。

3.2门户中显示的价格、可供应性、规格和描述可能变更,也可能存在错误。我们可更正错误,包括在下单之后更正,并让您选择取消受错误影响的订单。

3.3订单和电子邮件:我们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在门户中向您发送服务、账单、安全和法律通知。您同意依《全球与国内商业电子签名法》(15 U.S.C. § 7001 et seq.)和《加州统一电子交易法》(Cal. Civ. Code § 1633.1 et seq.)以电子方式接收该等通知并签署协议。您只能通过关闭您的账户来撤回该同意。

3.4如您是为个人、家庭或家用目的使用门户的个人:您在第3.3条中的同意涵盖本条款、您的订单以及与您账户有关的所有记录;您可致函 support@velyrix.com 免费索取任何记录的纸质副本;您可以相同方式撤回您的同意,撤回将导致您的账户被关闭;为访问和保存记录,您需要现行版本的网页浏览器、电子邮件账户以及可打开PDF文件的软件;并且您必须保持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为最新。如上述要求发生可能导致您无法访问或保存记录的变更,我们将告知您。

4. 知识产权

4.1门户、软件、设计和内容归我们或我们的许可方所有,并受美国著作权、商标及其他法律的保护。对于符合《数字千年版权法》(17 U.S.C. § 512)并按可接受使用政策(Acceptable Use Policy)第4.5条所述发送给我们指定代理人的涉嫌侵犯著作权的通知,我们会予以响应,并可终止屡次侵权者的账户。我们授予您为本条款所述目的使用门户的有限、非排他、不可转让的权利。您不得复制、修改、反向工程或转售门户。

5. 免责声明与责任

5.1门户按"现状"和"可用"状态提供。我们不保证门户在任何时候均可用或无错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排除一切未明确载明的保证,并且我们不对因使用门户而产生的间接或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我们就与门户本身(相对于所购买的服务而言)有关的索赔承担的全部责任,以一百美元($100)为限。

5.2本条款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依加州《民法典》第1668条或其他适用法律不能排除或限制的责任,亦不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不能放弃的任何权利。

6. 暂停与变更

6.1基于安全、法律或滥用原因,或因违反本条款,我们可随时暂停或关闭对门户的访问。我们可变更门户和本条款;更新后的条款自发布时起适用,对于重大变更,我们将发出通知。继续使用即表示您接受更新后的条款。

6.2对本条款的变更,不适用于任一方在变更发布前已发出通知的争议。

7. 一般条款

7.1本条款受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USA, and the federal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pplicable therein 的法律管辖,但不适用其法律冲突规则。在遵守第7.2条的前提下,由法院裁决的争议的专属管辖地为 the state courts located in Los Angeles County, Californ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可联系加州消费者事务部消费者服务处投诉协助股(Complaint Assistance Unit of the Division of Consumer Services of 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地址:1625 North Market Blvd., Suite N 112, Sacramento, CA 95834,或致电 (800) 952-5210(加州《民法典》第1789.3条)。如任何部分不可执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英文版本优先于任何译本。联系方式:legal@velyrix.com。

7.2与门户或本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个人仲裁解决,并适用主服务协议第16条所述的例外情形、集体诉讼弃权和司法委托,该条如同在此载明一样适用。

7.3无障碍访问。我们希望门户可供残障人士使用,并以《Web内容无障碍指南》(WCAG)2.1 AA级作为我们的指引。如您在使用门户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文件时遇到困难,请联系 support@velyrix.com 或 +1 (888) 835-9749,我们将为您提供帮助,并以其他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或服务。